未成年人强抢其他未成年人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23-11-10 13:53) 点击:22 |
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财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,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,从而构成的犯罪。 网友咨询: 未成年人强抢其他未成年人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? 律师解答: 1、抢劫罪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,要求犯罪主体是必须是年满14周岁的人,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构成抢劫罪。 2、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,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、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,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、生活等危害后果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 3、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对于未成年人使用威胁或使用轻微暴力强抢少量财物的行为,如果没有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后果或者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、社会秩序等其他后果的,一般不宜以抢劫罪定罪处罚。社会危害大,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,也要控制抢劫罪的适用,即使有暴力手段出现亦应与成年人有所区别,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后果,应当认定为以轻微暴力强索少量财物的行为,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而非抢劫罪。 律师解析: 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 (一)入户抢劫的; 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; (三)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; (四)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; (五)抢劫致人重伤、死亡的; (六)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; (七)持枪抢劫的; (八)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、救灾、救济物资的。 【法律依据】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,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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